居住区停车费将由市场定价
2015-11-22
北京市定价目录最新版本发布,居住区停车费将由市场定价,该目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从“目录”看,放开的政府定价项目主要涉及专业服务、公用事业、重要商品、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13项是国家要求地方放开的,包括化肥、两碱以外的工业用盐、电信业务收费、铁路延伸服务收费、药品、食盐、民爆器材、资产评估收费、会计师事务所收费、部分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房地产中介(住宅买卖)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另有44项是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放开的。
其中,备受关注的要数停车收费问题。除占道停车费和P+R停车费以外,停车费制定权全部下放给市场。针对国家要求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格问题,2002年以来,北京市居住区地下停车场一直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这次又进一步放开了居住区地面停车收费,除占道停车费和P+R停车费以外的停车费制定权全部下放给市场。从停车专业角度理解,一是要要明确居住区停车收费管理程序,变动和调整要按法律法规程序,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二是要对于放开停车收费后,居住区的收费纠纷问题,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为争议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帮助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并将畅通民事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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