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运输管理局座谈会上的发言
2014-06-27
朱增敏 (2014年1月16日)
很荣幸能参加这次活动,并感谢政府提供了这几珍贵的交流机会。前面听了史处长和几位企业领导的发言深受感动、受益匪浅!
最近,我们欣喜地看到新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于2014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这个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停车法规,标志着政府对停车的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标志着首都的停车管理将进入一个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时代,将为我们停车场管理企业营造一个更加开放、更加有序的、良好的发展“世界”!
借用上周六(1月11日)交委孟桥主任在北京停车行业协会召开的年会上讲的一句话(即是):“停车是解决交通拥堵的根本办法”说起。
现在法规有了,路子明了,限购、限行也施行几年了。所以当前面临的就是两个问题:一是(泊位)增量问题,二是(泊位)存量问题。
一、增量就是建设问题
只说一点就是除了建设大型停车场(库、楼)外,还要实施“小群多路”的办法,前者适用于中心区并有大一点场地的地方;后者适用于居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比如我们在海淀接了政府投资改造过的一个大的老旧小区,签约时业主和物业就有要求我们建设停车场的条件。我们正在考察与规划。
(参照房地产的办法和成功的经验建设停车场……)
二、存量重点是管理问题(汇报5名话10个字)
1、宣教:宣传教育。此前,我们看到的报道,尤其是《北京晚报》多是都反向的,不是说停车企业(停车管理员)乱收费、侵占了车主的利益,就是停车企业和停车企业之间“打”=无序竞争,下家企业接了,上家企业不退场等。政府应当引导媒体作正面宣传,特别是史处长上任后,我们感到“气”顺畅了,有些对史处长的采访和史处长的讲话我看过。
一是要告诉大众并让每个人明白:为车的“行”和“停”等社会资源是很有限的,买了车只要“开动”就会占用社会资源,不仅仅是“行”(道路)和“停”(泊位)的问题,还有油耗等能源问题,更重要的有时会占用或妨碍他人利益等。二是要告诉大众和车主,不只是用车是消费,停车也是一种消费,停车要花钱的。最近,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第14届人大代表=郭继孚写的《低成本用车是变相鼓励大家过度消费》的文章写得就很好,为此,《北京晚报》刊登了对他的采访剪辑。
2、禁停:不该停的地方不能停,主要是指路侧占道停车(小区占消防和人行通道等)=加大执法和惩罚力度
3、释放:把原本用于停车的空间(建设好的泊位)尽可能的释放出来,要依据“建设规划图”把配建的指标中的停车泊位腾出来,用于停车。
4、高效:提高利用率。《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里有相关的倡导提法:错时、错峰停车,内部空闲车位向社会(外部)开放等(关键是要解决泊位信息发布和共享问题)
5、提价:提高泊位使用价格,提高停车收费价格,充分发挥价格这个“杠杆”的作用,让人们用起车来感到很贵。
除划区(三个类区)外,应该拉开不同车场(库、楼)的价格档次,可参照台湾实施市场调节价。即让出行停车费远高于居住停车位;让地面停车费远高于地下停车费。
我最近在想:还有社会资本在居住区扩建或新建的泊位的价格问题:原规划建设时车主共有的车位地面停车价格现在是:150元/月,1600元/年;(零收1元/2小时,不满一小时不收费。)如果按这个价投资建设的停车场10年收不回成本。
居住区停车位能不能从三个角度考虑:一是新建停车位可以单独核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是新建停车位可参照建房的模式实行预售;
三是新建停车位与原有的业主共有车位折算平均价租用或出售。
通过上述有效的办法,调节与限制小汽车使用。合理地引导大家出行、减少小汽车使用频率。还首都一个绿色和低炭的环境!
最后,预祝各位领导、同行们春节吉祥安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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