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明年起不得在公共停车场停放
2023-04-16
去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超百起。市交管局再次强调,自明年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凡有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所谓的“老年代步车”是生产厂商凭空编造的一个词儿,这种车辆绝大部分属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也就是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据专业机构调查, “老年代步车”吸引人们的卖点之一是价格低廉,但生产厂商为了压低价格和利益最大化,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做工也较为粗劣。这类车普遍被设计成窄车身、轻底盘、高车体,车辆稳定性差,行驶中容易发飘和倾斜。这些车辆大都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车身强度低,外部、前后都没有防撞吸能结构,内部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更不用说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车辆出厂前也未经过碰撞测试,安全性能无法保证。更让人担忧的是,车内几块大电池随意拆装,充电器也是各种各样,电路、电压、故障防护等性能均不达标,容易引发充电起火或车辆自燃。
近年来,因“老年代步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事故发生监管部门多数会将“老年代步车”认定为机动车,而“老年代步车”多数无牌上路,驾驶者大多无证驾驶,所以基本都被判定为主要责任,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会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为净化北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同时考虑到市民切身利益,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加强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过渡期后,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旨照 摘编于《北京晚报》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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